世界商業(yè)報道消息: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活兒,聘用工和正式工、農民工和城鎮(zhèn)工、編制外和編制內,收入甚至會差出10倍—— 同工同酬有多遠
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活兒,收入差出好幾倍
劉大姐從河南農村到北京來打工已有5年多。
經親戚介紹,她在一個部委研究機構的大樓里當電梯工。“每個月六七百元吧。這活兒不累,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收入還行。”
這個大樓里開電梯的,除了劉大姐這樣的農民工,還有兩個城市正式工。“人家掙得比我多,每個月能多一倍吧。我們就拿固定的工資,她們還有獎金什么的。”
干同樣的活兒,工資差出一倍。劉大姐不敢抱怨。“我一農村來打工的,怎么能跟人家單位里的正式職工比呢!要不是有熟人我還干不上呢。”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但在很多用人單位,這成了勞動者的奢望。
柴艷在一家中央級媒體做編輯已有7年,是部門的業(yè)務骨干。由于單位事業(yè)編制已滿,她一直以聘用人員身份工作。去年下半年,北京市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員主動報稅,同事間的收入變得透明起來。“我們每個月拿六七千元,他們編制內員工年收入大多超過12萬。”柴艷感到不公平,但別無選擇。“要是跟單位較真,人家不讓干了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