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件茶具碎了40多件,這誰能接受得了。”昨天,張先生打進85188518反映,他從義烏購買了一批茶具,賣家通過千一物流托運到杭州,結果破碎大半。如今千一物流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免運費,不予賠償。
80多件陶瓷茶具碎了40多件
3月30日,張先生在義烏購買了一批陶瓷茶具,大約80多件。千一物流送貨上門時張先生發(fā)現(xiàn)裝茶具的外包裝已經破損。張先生自己一掂量,發(fā)覺箱子里有碎玻璃撞擊的聲音。
打開箱子一看,杯子碎了一大半,茶壺也不見了幾個。張先生清點了一下,約有40來件茶具破碎了。
“破一兩個我也就算了,破了那么多。”張先生當場拒絕簽收。
張先生為此與千一物流交涉,但千一物流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免20元的運費,不予賠償。
千一物流:易碎物品不賠償
昨天下午,杭州千一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稱,他們送貨的車輛都是大貨車。運貨時,一個車廂里可能有很多大件的貨物。張先生的物品可能是被其他貨物擠壓,也可能是路途顛簸導致。為此,他們可以免收20元的運費,但不予以賠償。因為公司規(guī)定易碎品不接受托運,如果真要托運破了得托運方自己負責。這是大多數物流公司的“行規(guī)”,并且他們在送貨單上也寫明了。
記者發(fā)現(xiàn)張先生提供的貨運單上確實有這么一條,“玻璃制品、易碎物品本公司一律不受理,也不予保價,若托運方一定要配送,破損自負。”條款后面還注明,“發(fā)件方務請閱讀托運合同,一旦使用該運單意味著您理解并接受合同條款。”
律師:“易碎品破損自負”條款無效
有了這條款是否意味著物流公司可以不負責任了?
杭州市消保委人士表示,物流公司單方面這樣規(guī)定,是不公平的。物流公司既然沒有能力安全把貨物送到消費者手中,就不要接受業(yè)務,既然接受了業(yè)務就要對貨物負責,不能用這樣的條款來推脫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物流公司賠償損失。
浙江省君策律師事務所林忠再律師表示,張先生與義烏的賣家存在交易關系,當張先生的貨物在運送途中出現(xiàn)損壞或者遺失,張先生完全可以要求賣家重新發(fā)貨或者賠償。由于是賣家委托千一物流發(fā)貨的,途中貨物損壞的責任應由賣家向物流公司追究。
另外,物流公司這樣的合同條款也是無效的,不具備約束力。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物流公司“易碎品破損自負”的規(guī)定損害了第三方收貨人的利益,這樣的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相違背,即使有發(fā)貨方、物流公司認可簽字也是無效的。
昨天下午,張先生表示,經過協(xié)商賣家答應承擔他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