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識別陸阱的方法
□□在進出口業(yè)務的經營中出現的這些陷阱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詐騙錢財,這些詐騙手段盡管高明,但總會露出一些破綻,能做到天衣無縫的可能性不多,只要我們外貿公司和企業(yè)提高警惕性,掌握識別陷阱的方法,完全是可以避免誤入陷阱的,下面筆者從進出口經營的實踐中總結出7種識別方法,供大家借鑒。
1、業(yè)務真實性識別
□□這種識別是進出口業(yè)務中最重要的識別。“真實性”審核就是排除“四自三不見”業(yè)務,排除誤入虛假業(yè)務陷阱。如何把住真實性呢?筆者認為:①應具備“五有”,即在出口業(yè)務中,有賣主、有買主、有對應產品、有生產產品的工廠、有運輸方;在進口業(yè)務中:有賣方、有買方、有產品、有運輸方、有最終用戶;代理進口項下有正本代理進口協議。②在業(yè)務操作中,一般具有規(guī)范的操作程序和規(guī)則,并有銀行參與。此類業(yè)務以自營業(yè)務為多。③不是同一人(即便是代理業(yè)務也不是買方、賣方、運輸方為同一人)。
2、合同識別
□□在進出口業(yè)務中,如在真實性的識別中難以如愿,對方幾方面串通一氣,互相配合,并多次反復強調真實性,而外貿公司又想嘗試的情況下,可采取簽訂嚴謹的合同來識別對方,如在合同里面訂立品質條款、認證條款、價格條款、檢驗條款、索賠條款、支付條款、運輸條款、定出詳盡的規(guī)格、要求等。并要求對方具有法人代表或委托書簽字的文書。特別要強調簽約地在本地區(qū)。
□□在進口合同中,強調證明進口商品質量標準、評估條款、保護性條款、檢驗條款、運輸要求等。在出口合同中要訂有嚴格的仲裁條款;規(guī)定出口國為解決爭議、糾紛的仲裁地點。注意在進出口中一定要采取簽訂書面合同,因為書面合同具有確定性、告誡性和公開性,并具有證據的作用。有一些欺詐在書面合同中肯定會露出破綻,外貿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可及時識別。
3、資信調查識別
□□在進出口貿易時選擇交易對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察對方身份的真實性,查清對方的資信情況。如看營業(yè)執(zhí)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時對正本、副本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并通過合法途徑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機關和稅務機關進行了解、核實其經營活動情況和現在是否仍在合法地進行經營活動。還有貨物情況/注冊資本/法定地址等。還要考察對方資產信用的真實性和履約能力,了解其開設的基本帳戶和經營活動情況。如生產加工能力、出口許可、原材料供應、貨源等。當事人的資信情況關系到其有無承擔債務責任的能力和有無履約誠意。在資信調查識別時,要對主體資格識別清楚。如對方以自然人身份出現,或者是以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身份出.現、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現。識別方法還可采取:①銀行查詢;②海外機構查詢;③行業(yè)查詢;④進出口商會查詢;⑤有關機構查詢等。
4、高科技識別
□□高科技主要運用電子技術檢測分析,一是識別欺詐者所偽造的各類重要單據如偽造的單據一般特點是:色澤濃淡不均,細密的線條不完整、不清晰,圖案、花紋、線條變形,粗細不勻,或出現差異,復雜的圖案容易模糊。有些偽造單據盡管也使用一些精密儀器制成,在肉眼上難辨真假,但通過電子技術分析,在細密線條上容易出現圖文不著墨的“漏白",現象。在對水印的鑒別上,偽造單據對著光看時,看不出圖象的層次,真單證水印透視時清晰自然有層次;在紫外線下檢驗偽單證水印發(fā)瑩光,真單證水印不發(fā)光等。二是在進出口貿易電子網絡條件下,能迅速反饋當事人的各種情況和數據,由工商、海關、稅務、外匯、銀行等部門掌握,并進行識別。
5、規(guī)避風險識別
□□運用規(guī)避風險手段在進出口貿易實踐中非常重要,如在金額巨大的成套設備買賣中、在分批交貨的貿易中,進口商應力爭使用循環(huán)信用證,用此方法規(guī)避風險。一般情況,欺詐者當然會反對使用循環(huán)信用證,因為這種方式可使最終的付款發(fā)生在設備妥善安裝或各批貨物交完之后因而可保證出口商提供貨物的質量達到信用證的要求。在信用證開立上,不開可轉讓信用證,避免使用自由議付信用證。要明確訂立信用證條款的內容。出口商可考慮盡量使用保兌信用證,正確選擇國際貿易術語。為防止信用證欺詐,作為出口商應盡量使用C組貿易術語(如:CFR、CIF、CPT、CIP等),作為進口商應盡量使用F組貿易術語(如:FCA、FAS、F0B等)。在交易租船訂艙中,避免與“皮包公司”性質的方便旗船船東打交道,同時要注意不租訂老船、舊船,選用適宜于貨物特性的船型,以便確保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另外,要嚴格審核單證,加強對假冒信用證、“軟條款”信用證的識別,一旦發(fā)現,應提出修改信用證。
6、心理識別
□□在實際業(yè)務中,在設陷人與受騙人之間,也進行著一種心理戰(zhàn),這就需要我們外貿公司的業(yè)務人員,能把握住自己的心理活動,并通過自己的心理來識別或引出對方的實際心理。因為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外貿公司的一些業(yè)務人員往往存在一種求勝心理、利益驅動心理、只要不動資金就無風險心理、求全心理、名人就是資信心理等等。這些心理,往往為設陷人所掌握并施以各種手段迷惑外貿公司的業(yè)務人員,并牽住心理走。那么外貿公司的業(yè)務人員要知道自己的心理,也要了解對方的心理,做到“知己知彼”設陷人心理一般為不露破綻、制造懸念、表白自己、張冠李戴、移花結木、偽造自己等心理。外貿公司的業(yè)務人員在進行識別時可提出,是否可以反擔保,以試探對方,如對方提出不同意見則可以反測對方,如遇對方要求改信用證條款或合同條款,如改付款條件、改合同主體、改運輸人、改主要條款等,外貿公司要及時回復,表明自己的意見,堅持不改,并說明不能改的理由。這樣可察顏觀色看對方的反應,這叫心理相持;如對方堅持要改,或提出如不改就要如何如何之類的語言,則應采取相關措施以防不測,因為這種態(tài)度已經告訴我們,對方是強行逼外貿公司就范,所以外貿公司則一方面要堅持,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規(guī)爭取主動以防范陷阱,這叫心理延遲。通過心理相持與心理延遲識別一般情況下,設陷者會迫不及待露出馬腳。
7、法律識別
□□為了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進出口法律法規(guī),因此,正確掌握和運用這些法律法規(guī)對進出口業(yè)務的運作進行規(guī)范和鑒別,能起到積極有效的防范作用。在出口業(yè)務中,運用《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產品質量法》、《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商品檢驗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條款進行比照識別,分析本筆出口業(yè)務的不規(guī)范之處和風險大小,最后決策運作與否。在進口業(yè)務中,運用《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jiān)管暫行辦法》、《進口付匯核銷貿易真實性審核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條款進行比照識別,嚴防“四自三不見",業(yè)務,防止以進口業(yè)務之名,行騙匯之實。在進出口代理業(yè)務中,要嚴格對照《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規(guī)范進出口代理業(yè)務的若干規(guī)定》、《外匯管理條例》、《民法·關于代理部分》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鑒別,通過上述法律在實踐中的運用和程序規(guī)范,可進一步識別對方隱藏的欺詐手段,發(fā)現破綻,使外貿公司警覺并采取相關措施防范于未然。
□□在進出口經營實踐中,任何利益的獲得必須經過企業(yè)的辛勤勞動和有序競爭只要我們善于學習,勤于思考、勇于實踐、學會運用法律武器和其他有效手段就能有效地識別陷阱,防范風險。